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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會懼怕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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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9-10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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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7 14:35: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Google Chrome 49.0.2623.110| Windows 7

    我們為什麼會懼怕惡勢力?
    因為我們怕他們有一天會來殺掉我們家人小孩

    絕大多數反對守法民眾持有槍械的人
    無論他們如何的大聲反對
    其實內心他們都默認
    他們自己一些信任的人(如親屬家人朋友)
    如果可以經過一些程序(審核訓練儲藏)
    在遇到緊急生命危急的特殊狀況時
    絕大多數的他們是同意
    自己信任的這些人(如親屬家人朋友)
    可以合法持槍來抵抗歹徒
    因為這些犯案的歹徒就算事後抓去關
    或者剁成肉醬也不是他們希望的結果

    那可不可以請問:到底守法民眾的槍要哪裡來?
    這些中規中矩的人難道會去買黑槍嗎?
    今天政府關上了合法的大門
    守法的人根本就無法取得
    今天政府說合法槍械不好
    守法者乖乖的相信與遵守
    連取得的慾望都沒有

    合法槍械長期被汙名化
    所以才會有合法槍械等於無法無天
    或者合法槍械等於天下大亂的言論

    犯罪者會不會透過合法槍械來做壞事?
    合法槍械對於希望犯罪而不被抓到的人來說效益很低
    因為合法有登記的槍枝大大提高了犯罪者的風險
    (例如槍械犯案被比對出來,或者倒楣上游人頭被查獲)
    就像黑心食品一樣,合法的東西有較高的機會
    可以透過出貨、財務或各種文件資料追查上下游的

    但是犯罪者使用黑槍,則根本無從查起
    就好像某餐廳使用東南亞走私劣等食材
    除非到現場面前直接查獲
    否則又沒有進出口資料
    也沒通關更沒檢驗程序
    是不是大大提高查緝難度
    如果犯罪者使用黑槍(走私土改)
    成本低,又不易被查緝
    那為何他們要犯這風險去買合法槍
    犯罪者使用合法槍械反而是幫了檢警民眾一個大忙
    而且台灣犯罪者絕大部分都已經持有黑槍了
    怎麼樣讓好人有才是重點

    那對於那些不怕死不怕關的瘋子犯罪者呢?
    如果有一個人不怕死不怕關
    只想要殺人傷害他人(隨機殺人)
    那是不是這種人犯罪時越快被阻止,越快停下來越好?
    那再請問打電話等警察跟民眾持槍哪個比較快?
    這不是假設,這是統計
    美國遇到街頭黑槍濫殺或校園槍擊
    等警察來的平均傷亡人數為18.25
    被民眾合法槍械制止的傷亡人數為2.2

    警察也是使用合法槍械
    請問警察不小心流彈打傷民眾要不要賠償?
    請問警車不小心擦撞民車要不要賠償?
    民眾自衛不幸流彈打傷第三人當然也要賠償
    絕大多數的美國合法槍械都在家防衛較多
    持槍對歹徒射擊,傷的也是自己家的東西
    也較不會有無辜第三人出現
    可攜出的Carry Permit依照各州不同
    額外的訓練時數8小時至15小時不等
    合法民眾多了槍械這個工具,不是代表民法刑法不見了
    民眾有了汽車駕照,也從不代表擦撞不用負責
    台灣有全世界特有的強制第三人責任險
    TDFA在章程內甚至還將合法槍械的第三人責任險當作推動項目之一

    合法槍械到底有沒有用?
    合法槍械是保障而不是保證
    它可以提高攻擊者的門檻與難度
    今天把總統隨扈配槍拿走改成口哨
    很多543的都會想來試
    合法槍械它給攻擊者帶來現場死亡的壓力
    而非警察事後抓到10年後判死刑的壓力
    也不是無期徒刑表現良好再假釋的壓力
    而這個特殊的犯案壓力幾乎只能由被害人(或武裝保鑣)給予
    事後的檢警緝捕與司法判決幾乎無法比擬
    如果是教唆殺人,那兇手會在事前跟藏鏡人討價還價
    因為合法槍械讓買兇殺人,連潑油漆撒冥紙的風險都變高了
    低於一定利益以下的買兇殺人或者恐嚇與收保護費
    藏鏡人不是成本變高慘賠,就是幾乎會放棄。

    想證明自衛槍械無用
    反對者可以舉最極端的完美暗殺例子
    但那是反對者搞不清楚保障與保證的差異性。
    世上沒有東西是完美或者100%保證的
    只能選擇較高的保障效果
    合法槍械不能100%保證安全沒錯
    但是請問電擊棒、甩棍、口哨、打電話報警等警察
    難道可以100%保證安全嗎?
    世界各國警察隨扈會因為這些謬論而放棄槍械嗎?

    禁槍是把非法的責任丟到合法者的身上來承擔
    因為有人酒駕,所以大家都不能開車
    而且管理者也懶了去分哪些有駕照哪些無照駕駛
    政客躲在持槍的隨扈旁邊
    跟我們說槍械沒用不能保護我們
    警政署說等警察就好
    TDFA是來告訴大家
    他們錯了

    台灣再多的選舉,再多的政黨勝利
    也比不上合法槍械勝利對我們來的重要
    因為合法槍械讓一般守法大眾有了
    面對恐懼、接受恐懼、處理恐懼,放下恐懼
    的法律基礎與實質力量
    因為終於有一天奉公守法遇上作奸犯科的人
    可以抬頭挺胸不再低頭
    因為有這麼一天,免於恐懼的自由終於實現(註一)

    註一:
    Blog相關文章:槍與真正的自由
    http://tdfa-discourse.blogspot.tw/2012/05/chinese-version.html

    Blog相關文章:我們的最後選擇
    http://tdfa-discourse.blogspot.tw/2015/01/blog-post.html

    Blog相關文章:合法槍械訓練觀摩見習
    http://tdfa-discourse.blogspot.tw/2012/03/tdfa2011front-sight.html
    來源:http://www.facebook.com/11790720 ... ?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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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7 20:01:36 | 顯示全部樓層 | Google Chrome 49.0.2623.110| Windows
    槍械合法有利有弊
    下面這篇文章有透徹的分析
    論槍開放槍枝的利與弊
    一件事有很多面向 宣揚自己的理念沒錯 但要全面一點

    不過為何會來動漫論壇宣傳槍枝開放?
    好奇會有幾個人認真看待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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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奮斗
    2017-4-26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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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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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13 19:06:29 | 顯示全部樓層 | Firefox 45.0| Windows
    以往這方面「跳脫社會價值觀」的「自由」,我所關注的點都在於「性交易合法化」和「大麻合法化」。

    今天拜讀版主和一樓的文章也頗有感觸--「合法擁有槍枝」原來也能套入這個邏輯。

    站在民眾的角度,政府不能過度干預人民的自由,包括我們對自身生命與身體的處置。政府充其量要做的,就是仲裁「自由侵犯到他人自由」而已。

    站在政府的角度,合法化的優點在於「出問題至少有跡可循」--都常說:法律只防君子不防小人,既然如此,應該要把法律拿去保障君子(好人)才是,而不是一昧地防範,變相限縮人民自由,卻還是防不了小人。

    ps:這幾篇文章都論述得很有條理,我尤其喜歡那位從美國憲法修正案切入的文章--有氣度的政府,根本不怕人民用什麼手段去推翻他。

    點評

    我反對性交易和毒品…這個像是癌細胞…會擴散這個人民自由是自身,上術兩項會嚴重影響他人,沒開就怎麼嚴重了開了還得了!  發表於 2016-4-16 21:59

    評分

    參與人數 1提督經驗 +10 收起 理由
    米卡莎 + 10 論述不錯,我也蠻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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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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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6-4-13 22:40:32 | 顯示全部樓層 | Google Chrome 49.0.2623.110| Windows 7
    本帖最後由 米卡莎 於 2016-4-13 22:54 編輯
    kon60301 發表於 2016-4-13 19:06
    以往這方面「跳脫社會價值觀」的「自由」,我所關注的點都在於「性交易合法化」和「大麻合法化」。

    今天拜 ...

    關交於「性易合法化」和「大麻合法化」,這部分我沒有深究,所以無法跟您討論!!

    至於【法律只防君子不防小人】,這部分我在這邊跟您講,我國是有《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http://glrs.moi.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74
    此法案仍在運作中喔!!
    但就是利用行政權不准我們沒沒無聞的老百姓或市民申請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203003365-260402
    然而如果您是財團權貴,就會偷偷給您過關!!

    我國現在部分,就是警隊利用行政職權不賦予我們持有自衛槍械,甚至還有法界人士
    替警隊緩頰說:『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是時代的產物在日治時代、國共內戰等早期動亂時期,不少人擁搶自衛,如今為承平時期,擁槍當作自衛武器,並不符時代氛圍。
    那我就很想問,犯罪人取得武器,武器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存在或是不合法的使用,但是我國的法律存在,本身只是用來嚇阻或禁止使用於的方向和規定使用的人暨時間,
    但真的想使用於犯罪的人,就不會想這麼多!!

    當然我這邊的重點[
    被害人於犯罪現場當下的制止能力]
    以下新聞是2003年的,台北銀行 駐衛警持.38手槍,擊退悍匪,當然身分是駐衛警,地點是金融機構,事情防範打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31010/414837/
    但是公民有法,《自衛槍枝管理條例》卻不能持有自衛槍械!!~所以這就是我現在要闡述的重點!!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明訂人民可申請自衛槍枝,與《槍砲刀械管制條例》的「管制無照槍械」立法目的不同,且槍砲許可辦法中的規定,以行政命令牴觸法律無效,警隊該核發給我們自衛槍枝和持有權。


    以上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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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如此,長知識了!  發表於 2016-4-14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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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13 23:26:43 | 顯示全部樓層 | Google Chrome 49.0.2623.112| Windows
    kon60301 發表於 2016-4-13 19:06
    以往這方面「跳脫社會價值觀」的「自由」,我所關注的點都在於「性交易合法化」和「大麻合法化」。

    今天拜 ...

    好奇你對性交易合法化和大麻合法化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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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6-4-14 02:42:25 | 顯示全部樓層 | Google Chrome 49.0.2623.112| Windows 7
    日之影空洞 發表於 2016-4-13 23:26
    好奇你對性交易合法化和大麻合法化有何看法?

    說實在的真的沒想過!!
    我只知道,自衛是關係最後生命防衛權,一旦沒了這自衛權,一切免談!!
    自己正義是要靠自己去爭取,但我國現況是的卻把自己的正義委任他人爭取!!

    點評

    噢看,啊前有中國上有北韓下有is後有usa你說不把安全外抱不怕被壓死嗎~又沒法成為永久中立國  發表於 2016-4-1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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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14 08:17:08 | 顯示全部樓層 | Firefox 45.0| Windows
    日之影空洞 發表於 2016-4-13 23:26
    好奇你對性交易合法化和大麻合法化有何看法?

    基本上和持有防衛槍砲的部分初衷相同。

    政府不該過度介入人民的生命及身體自主權--合法化的話,會使得有這方面需求的人有個正當管道使用,也便於管理。因為性交易和大麻交易若是黑市化,一來難以追蹤,二來也有很大機會發生勞資剝削、買賣雙方不對等的問題。

    如果要我基於台灣眼下的社會價值觀尋求解決之道的話,可參考荷蘭的作法:劃出一塊區塊供民眾吸食「毒品」,並提供高品質的服務,但在這塊區域外,任何的毒品交易都是違法的,刑度會比一般毒品相關的罪責還要重。

    目前看台灣性交易合法化是傾向這樣子的方案。

    如果是「毒品」,還需要花點時間教育民眾:

    以往我們對「毒品成癮」的認知是錯誤的。平時在醫院打麻藥的藥量(以海洛因為例)是私底下毒品犯罪吸食的兩百多倍,但病患卻沒有成癮。

    早期對「成癮」的實驗,是放隻白老鼠面對飲用水和摻有毒品的飲水共其選擇--最後得出白老鼠會倚賴含有毒品的飲用水。

    但近期的實驗,卻發現如果改善白老鼠的環境(如增加同伴和增加娛樂設施),白老鼠並不會鍾情於毒品。

    包括當年參與越戰的美國士兵在戰場上也是以吸食毒品為興趣之一。

    但結束戰爭回國後,繼續吸食的人卻少之又少。

    因此可以想見,所謂毒品成癮,是因為社會外在因素導致,包括環境使個人生活壓力加大、社會關懷措施不足等。

    綜觀台灣社會對於吸毒者依舊是貼上毒蟲、廢人、社會邊緣者的標籤,並希望刑責越大越好--卻不思根本的問題。若是毒犯戒毒成功出獄,也必須面對大規模的社會冷眼--要說不會再犯,實在很難。

    台灣人實在是很愛多管人家閒事,包括通姦(我也是支持通姦除罪化的)、嫖妓、吸食毒品,無論如何也要喊上幾聲他們「人渣」、「不配活在世界上」(到底關你屁事?)。但仔細一想,這些東西若是合法化,真的會造成所謂「社會風氣不佳」嗎?

    同性婚合法化,異性戀者會變同志?

    智慧財產權法通過,盜版有比較銷聲匿跡?

    都不是,法律不該限制人性,不可能也不該去塑造哪種「社會風氣」--應當是使正確的作法得到保障、錯誤的作法得到壓制。(同性婚姻提供給有需求的人,智財法提供給原創者一個申訴的管道。當然後續我們所討論的槍枝、性交易、大麻等等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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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14 17:19:10 | 顯示全部樓層 | Google Chrome 49.0.2623.112| Windows
    本帖最後由 日之影空洞 於 2016-4-14 17:20 編輯
    kon60301 發表於 2016-4-14 08:17
    基本上和持有防衛槍砲的部分初衷相同。

    政府不該過度介入人民的生命及身體自主權--合法化的話,會使得 ...

    你說的合法化是僅限於大麻吧
    我不知道你的資料來源為何,不過海洛因目前並沒有作為醫療用途,且在心理與生理上的成癮性都極高
    毒品成癮有分心理與生理兩種,心理就是你所說的環境因素,而生理方面則會出現藥物戒斷症狀每種毒品在心理與生理的成癮性都不盡相同,不可一概而論
    毒品之所以會被稱為毒品,就是因為它會對身體產生危害,像古柯鹼就會會嚴重影響神經系統、血管的收縮、瞳孔的擴大及導致心跳不正常


    通姦除罪化 性交易合法 槍枝合法的議題都應考慮當地民情,就是所謂因地制宜

    而你那兩個問句有些古怪,依你的理論 有法律的存在就沒有犯罪?

    你真的了解人性是什麼嗎?而且正確與錯誤的定義一直都在變動,此一時彼一時,唯一不變的就是萬物都會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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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一時彼一時,唯一不變的就是萬物都會變 這句不錯  發表於 2016-4-1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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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kon60301 於 2016-4-14 18:35 編輯
    日之影空洞 發表於 2016-4-14 17:19
    你說的合法化是僅限於大麻吧
    我不知道你的資料來源為何,不過海洛因目前並沒有作為醫療用途,且在心理與生 ...

    海洛英(英語:heroin或diacetylmorphine),學名二乙醯嗎啡;又譯海洛因
    在醫學上,海洛英可作為強效鎮痛藥物,用於心臟病、外傷、手術後的劇痛。

    對,合法化是大麻,我當然不可能會去要求鴉片合法化(包括現在刑法法條上部分對於毒品的描述都還是鴉片沒有更新)。也不可能全部的「毒品」都「合法化」--這一點我同意你。

    請問你說的兩個問句是哪兩句?

    到底哪句話有提到有法律的存在就沒有犯罪(這邏輯上也很怪)?你想要依我的「理論」就麻煩論證一下,不然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我對於「法律限制人性」這一點,我說的不夠清楚是我的錯:

    我所說的人性,指的是人都有「七情六慾」,包括去限制出版產業的「內容」、「題材」(例如中國規定解放後動物不許成精、小三劇情最後一定要正宮勝利才行這樣)。以及迴避掉人有情慾的需求。(性交易合法化)

    我並沒有要去完整定義「人性」那太難。簡單來說,我希望所謂的「法律」不是硬要把人塑造成「聖人」,而是盡可能不去介入個人自由,只確保自由不被濫用,以及仲裁刑事犯罪、民事糾紛等等的情事。

    你最後一句--而且正確與錯誤的定義一直都在變動,此一時彼一時,唯一不變的就是萬物都會變(嗯,蘇東坡說得沒錯)--不然我們那麼辛苦選立法委員來修法做啥?沒有一套法律永遠都是正確的,這是常識吧?我也沒有一口咬定,我所定義的一定是正確的或錯誤的啊。(如果有,我會直接舉例給你看)@@

    話說得直了些很抱歉,但我真的覺得日之影大你很容易想太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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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3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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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6-4-14 19:52:34 | 顯示全部樓層 | Google Chrome 49.0.2623.112| Windows
    本帖最後由 日之影空洞 於 2016-4-14 19:54 編輯
    kon60301 發表於 2016-4-14 18:24
    海洛英(英語:heroin或diacetylmorphine),學名二乙醯嗎啡;又譯海洛因。
    在醫學上,海洛英可作為強效鎮 ...

    1910年起各國取消了海洛因在臨床上的應用。1912年在荷蘭海牙召開的鴉片問題國際會議上,到會代表一致贊成管制鴉片、嗎啡和海洛因的販運。1924年,美國參眾兩院立法禁止進口、製造和銷售海洛因。
    1953年,首先發明了海洛因生產工藝的英國政府也將海洛因從《英國藥典》中刪去。
    現在手術鎮痛常用的是特拉嗎竇(第三級管制藥品)

    我說的那句是照樣造句啦

    我說過法律應該符合當地民情因地制宜

    沒有一套法律永遠都是正確的是常識沒錯
    然後我想說的是社會風氣一直在變動 是法律受社會風氣影響

    沒啥好客氣的啊 有話直說比較好
    話說我們貌似歪串了

    點評

    加油幾續歪  發表於 2016-4-16 22:08
    從自衛槍械 講到具成癮性危害藥物 和 通姦除罪化 性交易合法(害羞!!) 這大樓真的有點歪  發表於 2016-4-15 00:28
    [發帖際遇]: 日之影空洞 打開神秘寶箱!!,獲得5 提督經驗. 幸運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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